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 《全國濕地保護規劃(2022—2030年)》的通知
林規發〔2022〕99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,上海市海洋局: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》關于編制全國濕地保護規劃的規定,國家林業和草原局、自然資源部編制了《全國濕地保護規劃(2022—2030年)》(見附件)?,F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全國濕地保護規劃(2022—2030年)》
國家林業和草原局
自然資源部
2022年10月13日
全國濕地保護規劃(2022—2030年)
一發展現狀
(一)基本情況
濕地是指具有顯著生態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、常年或者季節性積水地帶、水域,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六米的海域(水田以及用于養殖的人工的水域和灘涂除外)。濕地包括紅樹林地、森林沼澤、灌叢沼澤、沼澤草地、沿海灘涂、內陸灘涂、沼澤地、河流水面、湖泊水面、水庫水面、坑塘水面(不含養殖水面,下同)、溝渠、淺海水域等。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結果,全國濕地面積約5634.93萬公頃。
我國濕地分布廣,類型多,區域差異顯著。紅樹林地、沿海灘涂、淺海水域等濕地集中分布在東部及南部沿海區域;森林沼澤、灌叢沼澤、沼澤草地等濕地集中分布在東北平原、大小興安嶺和青藏高原;具有顯著生態功能的河流水面、湖泊水面和內陸灘涂等濕地集中分布在青藏高原和長江中下游地區;具有顯著生態功能的水庫水面、坑塘水面、溝渠等濕地集中分布在長江中下游地區和東南沿海地區。